黄冈师范学院数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378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命制复试题库及评分标准;准备复试场地与设备;审议拟复试考生(含调剂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含调剂考生)名单。

2.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负责复试及总成绩评定。

二、复试

(一)进入复试名单考生要求

一志愿考生:普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报考学科门类一区的复试国家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具体一志愿复试名单以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为准,未能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具体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为准。

(二)复试方式与时间

1.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432930日;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441112日(详见2024年研招复试考生(调剂考生)指南)。

2.根据第一轮调剂复试录取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若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学校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思想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四个部分。

1.笔试(闭卷,占复试总成绩的30%),科目为《数学学科综合》。主要测试考生对学科教学(数学)领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科目《教育学》和《初等数学研究》跨专业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2.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素养测试两个部分,总分100分。

1)综合素质测试(50分),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外语能力、反应能力,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时间15分钟内。

2)专业素养测试(5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考核方式以讲课为主。时间15分钟内,内容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编/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八年级上下(两)册教材的一节课时内容为素材,形式是提前20分钟抽取题目并进行必要准备(可带入自备教材,场地提供无连接网络的电子版教材,讲解不要求做PPT,不要求提交教学设计),面试时作板书讲解。

(四)复试流程

1.缴费

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生。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第一时间按要求进行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核

329日上午考生凭相关材料到南校区数统楼312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材料如下:

1)密封完好的《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普通应届生携学生证或学籍证明,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及复印件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出示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5)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6)所有复试考生需下载并打印《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手写签名。

注意:将采取“两识别”“四比对”严格进行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心理健康测试、笔试

329日下午2点,在南校区逸夫楼附楼C01,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笔试,详见考生复试指南。加试科目将在笔试后进行。

4.面试

面试:330日上午7:40 ,在南校区数统楼407集中抽签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后分组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具体时间

地点

内容

330

740800

数统楼403

复试小组评委抽签

330

740800

数统楼407

考生抽签

330

8001300

数统楼405407

考生候考休息室

330

8001300

数统楼410

考生面试准备室

330

8001300

数统楼404

1面试考场

330

8001300

数统楼406

2面试考场

面试具体流程:

1)评委在数统楼403室抽签确定各复试小组评委;

2)考生在数统楼407室抽签确定考场及面试顺序后,在405407室候考,按抽签顺序提前20分钟进入面试准备室(数统楼410),抽取讲课题目(专业素养测试)并进行准备;

3)按时间顺序经引导进入面试室(第1考场404/2考场406)。面试开始:先进行专业素养测试,按抽取准备的讲课内容进行讲课(讲课15分钟内,黑板板书);接着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自我介绍+素质问答(抽题)+评委提问(含英语听说能力提问,15分钟内)等,至面试结束。

三、录取

(一)按学科领域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录取计划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要求加试科目单科不低于60,否则不予录取。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1.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国家线)×350/500]*100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三)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计划余额用于录取调剂考生。

(四)学院复试工作完成后,召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且一旦接受拟录取,原则上不再办理取消拟录取手续。

四、信息公开

数统学院接受监督电话:0713-8621649/883583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3-8835189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3-86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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