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学科教学(数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9浏览次数:1098

   为切实做好学科教学(数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方案》,结合学科教学·数学领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学科教学(数学)201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科教学(数学)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1、资格审核小组:
   组长:陈文略   纪律监督:施向荣
   成员:库在强   冯鹤林   樊彩利 
   2、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陈文略   纪律监督:施向荣
   成员:库在强 廖小勇 何方国 李圣国  张文华(校外硕导)
   联络员:冯鹤林   材料员:樊彩利
   
   二、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相近专业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时到校参加复试,对未能按时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第一志愿报考外校需要调剂到我校的调剂生,在登录全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后,按相近专业优先,高质量考生优先的原则确定调剂资格,目前,我院不实施破格录取政策。

   三、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28日至3月30日(星期三至星期五)。复试地点在黄冈师范学院和厚德楼1516
   2、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3月28日上午8:00-11:40,考生到多功能大楼507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在数理学院学院办公室1407接受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抽选实践性测试课题。资格审查准备材料详见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3月28日下午14:00-16:00笔试(逸夫楼C04  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3月29日上午8:00-12:00,学生自己准备实践性测试内容(10~15分钟课堂教学展示)
   3月29日下午14:00-18:00,面试(数理学院多功能大楼1517,151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逸夫楼C04  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3月30日上午8:00-11:30,未体检学生自行前往黄州区人民医院黄冈师范学院门诊部体检(老行政楼一楼,费用自理)。
    四、复试内容及组织形式
   2018年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测试、心理健康状况考察、职业实践能力测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六个部分,其中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和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共计100分。笔试和心理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数理学院组织。心理测试、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闭卷,占复试总成绩的30%)。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数学教育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含初等数学研究、大学数学专业基础、数学教育学)的掌握情况,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心理健康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语测试、职业实践能力测试等4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心理健康状况存在明显异常实行一票否决。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取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的教师独立评分的平均值。
   (1)综合素质测试(3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反应能力、才艺特长等;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考生运用数学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数学教育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数学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2)外语测试(2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数学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3)职业实践能力测试(5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已有的或潜在的从事数学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活动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以讲课为主,讲课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课题由测试评委指定。
(4)心理健康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计算机上机测试,时间40分钟。
3、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录取原则
   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择优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采取“同步复试,分开排名”的方式进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基础上,适当考虑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工作完成二个工作日内,上报研究生处。
   1.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满分*100;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
   2.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统考考生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
(2)考生复试笔试、综合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
(3)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心理健康状况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要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要求加试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2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必须于24小时内回复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且一旦接收待录取,原则上不再办理取消待录取操作。
   六、公示和监督
   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学科教学(数学)办公电话:0713-8835836
   研招办电话:0713-8833019,E-mail:yjszs@hgnu.edu.cn。
   校纪委、监察处:0713—8621623,E-mail:jiwei@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