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办法
学生课堂考勤工作是课堂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我校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措施,是良好学风、校风形成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生加强课堂学习的重要手段。为了将《黄冈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中考勤与纪律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认真搞好各门课程的学习,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优良的学风,现就加强班级学生课堂考勤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勤组织
学生课堂考勤工作以各教学单位管理为主教学班级考勤员开展具体工作。学工部、教务处对全校学生课堂考勤进行宏观管理和监控。
二、考勤员工作
(一)考勤员的选拔条件
各教学单位在选拔班级考勤员时坚持把思想素质较高、学习成绩较好、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办事公正的学生选拔为班级考勤员,从事学生考勤工作。各教学单位应当在每学期开始初向学工部、教务处报送教学班级的考勤员名单,考勤员可以由纪检委员兼任。
(二)考勤员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按时清查每次上课学生出勤情况;
2.认真填写《学生课堂考勤登记卡片》;
3.做好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学生的名单记载及情况说明;
4.做好有事请假、有病请假学生名单记载及情况说明;
5.每周周末向教学单位办公室报送《学生课堂考勤登记卡片》;
6.及时向教学单位领导及班主任反映课堂教学中学生严重的违纪行为;
7.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堂考勤工作;
8.坚持要求任课教师在《学生课堂考勤登记卡片》上签字;
9.确保本班每周的《学生课堂考勤登记卡片》规范、齐全。
(三)考勤员工作的管理
为规范学生课堂考勤工作强对考勤工作的领导,各教学单位学生考勤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负责。考勤员的《学生考勤登记卡片》定期交给主管领导签字后转交给教学秘书进行存档,学工部、教务处对本项工作进行布置与检查。
(四)考勤员工作的评选及奖励
为了鼓励各教学单位的考勤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务处定期举行优秀考勤员的评选及奖励工作。此项工作的评选及奖励每学期举行一次,在学期初第一、二周内进行,具体评选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自己组织进行,按30%比例评选优秀考勤员,评选结果报学工部和教务处,奖品由各教学单位提供,奖励证书由教务处提供,学工部和教务处加盖公章,并将评优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三、考勤工作要求、统计与处理
(一)考勤要求
1.学生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负责。考勤员应对本班的课堂考勤工作负责实填报《学生课堂考勤登记卡》,按要求送任课教师当场签名,并将每周学生课堂考勤结果送本教学单位负责学生考勤工作领导。
2.各教学单位每周应对考勤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每月需向学生公布考勤结果,同时将考勤汇总情况送本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处存档,并送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学生请假
学生请假须按《黄冈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中“考勤与纪律”要求办理按要求填报《学生请假审批表》。
(三)统计办法
1.凡上课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旷课1学时计。按教学计划规定安排的生产劳动、军训,无故不参加者,每天按旷课四学时计。对学校规定的政治教育活动和其它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亦按旷课论,每次按2学时计。
2.班级考勤每周统计一次(周末),并连同原始《学生课堂考勤登记卡》交本教学单位分管考勤工作领导;各教学单位考勤每月统计(月末),并将统计结果张榜公布。
(四)处理办法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奖惩条例》和《黄冈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月对考勤过程中的违纪学生进行处理;每学期期末考试开考的前一周,将该学期本教学单位各月考勤进行累计、汇总,结合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对课堂违纪情况进行终结处理。
学生个人考勤结果达到纪律处分级别的,由各教学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在学工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纪律处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单科课程考勤结果达到一定节次,应取消期末课程考核资格的,由各教学单位直接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教学单位考勤及学生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凡是没有按要求办理的,将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院系及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