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大学和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4浏览次数:939


一、    招生类别和学制

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

主办学校

合办学校

学制

.教育硕士(学位和学历双证)

全日制

黄冈师范学院

二年

.教育硕士(学位位单证)

寒、暑假

湖北大学

黄冈师范学院

二年

注:(1)报考类别Ⅰ的学员一定要参加每年元月份全国统一时间的黄冈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具体要求见网址

http://yjs.hgnu.edu.cn/MoreNews.asp?BigClassID=1&SmallClassID=4&Lm=ZSJZ

2)报考类别Ⅱ的学员请仔细阅读以下联合招生简章

专业学位类别

招生领域(专业方向)

全部学费(万元)

教育硕士

学科教学(数学)

1.8

其中:招生领域的填写只在网上报名时用,报名对象不限于数学学科,毕业证书统一为湖北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不分学科。

二、教育硕士(类别Ⅱ)报考及考试

1.报考条件

2011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

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全国联考。

第二阶段,联考成绩达到湖北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由湖北大学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专业考试。

二、教育硕士(类别Ⅱ)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湖北大学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在湖北大学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4620日—7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本人报考信息,如有信息填写错误,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修改本人报考信息,并再次打印“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71114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现场确认时,考生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网上打印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至现场确认点,交由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教育硕士(类别Ⅱ)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湖北大学复试要求的考生在复试前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此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未经相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资格审查表无效。

4.学历证明材料。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在线验证或学历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湖北大学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教育硕士(类别Ⅱ)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141026。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湖北大学自行组织相关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湖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五、教育硕士(类别Ⅱ)录取、培养方式、学位授予

湖北大学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寒、暑假和其他长假时间,在湖北大学或黄冈师范学院学习,并按照湖北大学制定的相关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14门课程+毕业论文),且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湖北大学数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报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授予硕士学位。

附件

 1. 教育硕士(类别Ⅱ)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科目及参考书

专业学位类别

考试科目

参考书

教育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教育学和

心理学综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

(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 教育硕士(类别Ⅱ)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数学教学论

《数学教育概论》张奠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咨询电话:黄冈师范学院数理学院刘老师: 0713-8621649